电影投资跟电影公司签合同?(电影投资是)
这些年可以说是大陆电影发展的黄金时期,不但类型愈加丰富,而且电影票房也是不断创出新高,引起了种种热议。或主动,或被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电影投资”一词,并且开始尝试:沈腾主演的电影?投投投;下一个《战狼2》?投投投。可是,如果问到是和电影 出品方还是联合出品方签的协议时,可能就愣住了:有区别吗? 当然是有的。简单说, 出品方是这个电影项目的掌舵者,因为拥有电影版权,所以怎么拍,拍成什么样,从较开始的立项筹备、选导演选主演搭建团队,对外寻找赞助商、拉投资等都是由 出品方来做的,当然也对电影上映后取得的收益有支配权。这也是为什么说,投资电影要和 出品方签协议的原因。 如果有心,会发现市面上很多电影项目 出品方是不对外转让份额或者收益权的,往往有很多自称“联合出品方”在转让,那么,这些是真的吗?需要注意什么呢?一般来说,联合出品方未经电影 出品方许可而私自向外进行转让份额或者收益等行为,往往会对电影自身以及 出品方带来负面消极影响,所以,对于很多注重自身品牌形象的影视公司来说,一般在与联合出品方的合同中就会针对此种可能性进行约束,如果对方违约可能会终止合同等,从一开始就杜绝了这种情况。而对于一部电影来说,联合出品方也有很多种,比如以固定费用参与但不享受较终票房分红的,或者是通过一些资源的赞助虽然不享有较终票房收益,但是享有电影署名权可以为自身宣传的,所以,大众投资者在与联合出品方签协议时也要注意辨别对方属于哪种联合出品方,是否真的享有电影较终的收益权。 此外,因为一部电影的联合出品方往往有多个,而且也可能会出现中途退出等情况,这都给考察带来了工作量。如果是和电影联合出品方签协议,一定要多花些精力去确认对方是否真的是这部电影的联合出品方。方法嘛,除了看合同中对方对于自身与这部电影关系的陈述外(是联合出品方还是什么),也要多从其他渠道进行验证,比如利用猫眼、淘票票等商用APP,或者直接联系电影 出品方进行咨询。而对于多次转让的情况,比如电影的联合出品方A公司转到B公司,C公司再从B公司手中拿份额然后转手给大众投资者,因为环节多牵涉方多,更是非常麻烦的。对于投资来说,渠道的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而对于电影投资,除了确定电影项目真实性外,也一定要注意确定自己签协议方的真实性。该部影片的片方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电影促进法的实施,允许个人或者企业参与投资,目前已经有很多来自五湖四海的大众投资人参与其中,而参与的人多了,较后票房就越有保障。如果你对这部影片感兴趣,想要更进一步了解可以咨询刘经理 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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